项目概况 迈皋桥街2号危房治理工程 JSZC-320113-QZDG-C2025-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24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3-QZDG-C2025-0001
项目名称:迈皋桥街2号危房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6.0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元
采购需求:
涉及总改造面积为1634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整体加固、外立面改造出新、周边公共区域环境改造提升、拆除和土方、垃圾外运等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税收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以及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项目负责人社保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未被列入红牌、黄牌警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视为列入,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则视为不达标,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2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网址:******/)
五、开启
时间:2025-01-2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常发广场2号商务楼520室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江苏”(******/)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采购人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关本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及“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elp/gy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jszc/logi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寅春路18号
联系人:邹贵元
联系电话:******9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常发广场2号商务楼520室
联系人:王心雨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心雨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