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谈公告
项目概况
海安市开发区热港村充电桩购电缆项目******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获取竞谈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KFZ******5985(JT003)
标段编号:HAKFZ******5985(JT003)-1
项目名称:海安市开发区热港村充电桩购电缆项目
最高限价:5万元,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报价包含货物、上卸费、运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数量最终按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招标控制单价详见需求。
竞谈需求:详见竞谈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谈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二、交易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竞谈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所投电缆产品须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书(3C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电缆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竞谈文件
特别提醒:请各交易响应人使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防止因浏览器版本原因不能完成交易。
时间:2025年01月26日至 2025年02月07日
******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方式:自行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竞谈活动。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组织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谈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竞谈文件第二部分。
2.对项目需求部分(交易响应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询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谈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竞谈文件制作人或竞谈项目组织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元。
3.1 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交易响应人必须按竞谈公告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项目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交易响应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3.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网银等形式。各交易响应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投标保证金金额:见竞谈公告。
3.4如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银行帐号:系统随机生成账号。
(2)获取保证金子账户:通过 CA 锁登录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在“我的项目-工作台-保证金查询”功能下,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
(3) 交易响应人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汇款。交易响应人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存款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 ,不一致请及时修改。如因不一致导致投标文件被交易发起人拒收,责任由交易响应人自行承担。
******银行回执单保存好,以备开标时查验。
3.5 如开标时交易响应人对本单位******银行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
3.6 开标结束后,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或交易发起人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3.6.1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
3.6.2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向交易发起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交易发起人有权按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3.7 如交易响应人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
3.8 交易响应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被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交易响应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发起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8.1放弃中标项目的;
3.8.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8.3 不与交易发起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交易发起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3.9 交易响应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交易发起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10各交易响应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时,可咨询相关技术人员:
3.10.1交易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13-******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成交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向交易发起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在服务期满且履约无问题后一个月内凭成交单位收款收据退还。若未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在当年度及下年度不得在海安市开发区境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5.下列情况发生时,中标单位在当年度及下年度不得在海安市开发区境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2)中标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的;
(3)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质履约,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交易发起人损失的。
6.本项目为限额以下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八、竞谈项目联系事项
1.交易发起人信息
名称:******委员会
地址:海安市开发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崔四荣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宁海南路22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丁忠庆 0513-******
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
软件公司: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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