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行政中心临时停车场充电桩等项目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现将“黔江区行政中心临时停车场充电桩等项目”的答疑及补遗内容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一:请问依法组建专家是怎么****?************************************************************。
******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组建,专家组相关信息应当保密。
二、补遗部分
关于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已经电子化的地区,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料的资格审查部分中需提供该地区政府或主管部门发布的电子化的佐证材料(不要求为原件),提供电子化证书的不再提供原件。
注:本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比选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遗为准,请各潜在比选申请人下载本项目发布的比选文件、答疑、补遗及澄清制作比选申请文件。各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比选申请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比选申请人一律全部知晓。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 8日
黔江区行政中心临时停车场充电桩等项目答疑及补遗(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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